目 标 任 务 |
1.修订资产采购工作流程(20分); 2.修订资产验收工作流程(20分); 3.修订资产报废工作流程(20分); 4. 修订资产调拨工作流程(20分); |
1. 在校园信息平台或政府采购信息网公开招标信息实施阳光采购(50分); 2.完成本年度招标采购任务(50分)。 |
1. 完成学校公用房屋分配、调整(50分) 2.完成朝阳校区搬迁工作(50分) |
1.组织学校报废资产处置(30分) 2.组织到校资产验收工作 (30分); 3.完成新生入校及军训、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场地布置工作(30分); 4.组织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对学校资产进行帐帐、帐实核查,逐步达到资产帐帐相符、帐实相符(30分)。 |
1.严格按照预算项目、预算资金进行采购(50分); 2.控制超标和重复购置(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