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今年对全校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为切实做好2015年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的和意义
(一)学校二期工程完工,朝阳校区搬迁之后,两校区合二为一,学校的各类资源实现了升本以来历史性的转变,学校总体布局有了新的实质性的调整,新增资产、资产调配、资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有了很大的变化。开展资产清查是学校摸清家底,整合资源,实现科学规范管理,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提高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同时掌握各单位资产实际使用及完好、效率等情况,分析并解决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学校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率,为下一步开展单位资产使用效益考核评价打基础。
(三)明确各单位对资产的使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对资产的管理力度,提高各级人员对资产的管理意识与水平,做到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建奇
副组长:严曙光 杨 斌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正安 文明才 邓曙光 龙 文 龙立平
龙湘平 张 伟 刘寿梅 刘贵方 汤腊梅
李教明 冷云飞 汪佑民 吴宏斌 肖翠娥
陈晓芳 陈 亮 何亮云 周运来 周 勇
姜 宁 夏建文 唐吉平 袁志成 徐畅贤
曹国辉 彭 华 舒谷生 雷存喜 薛 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资产处。
三、 资产清查的时间、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清查时间
本次清查工作从2015年4月1日开始,到2015年11月份结束。资产清查统计工作基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学校所有公共资产及校属各单位使用资产。
1.一般设备单价在200元以上,专项设备单价在3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财产物资。
2.对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办公家具、学生家具、图书等)也列入固定资产清查范围。
(三)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内容以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和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为基准。具体包括学校房屋及构造物、土地及植物、教学仪器设备、机电设备、电子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图书、家具等全部资产。
(四)清查方式
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复查小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复查,其中各单位行政办公用房、教学、实验用房,学生生活用房以及其它服务设施用房等公用房屋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办公家具、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等情况是本次复查的重点。
四、 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10日以前)
在做好资产清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的具体工作,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学校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
(二)单位自查阶段(2015年4月11日-7月20日)
为确保自查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保证清查工作所需的人员、时间以及必要的办公条件,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在4月10日前报送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单位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全面完整,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做到不漏、不重、不错。主要核对资产的账、物以及管理使用人是否一致;账上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资产标签与账物是否完整、相符;是否有未入账资产,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如实反映各单位各类资产情况以及自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提出解决方案。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报送自查总结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表格在资产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经单位领导逐级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其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于7月20日以前按《2015年学校资产清查任务一览表》规定的内容分别报送相关汇总单位和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自查中的报废资产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申请报废手续。
(三)学校复查阶段(2015年9月11日-10月25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产分类划块由组织单位指定相关人员进行复查。
具体安排:
时 间: 9月11日-10月25日
第一组 党政办公室 对机关及教辅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及资产进行复查
第二组 教务处 对公用教学用房、二级学院用房及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室内外教学场地等资产进行复查
第三组 资产处 对学生公寓各类用房及资产进行复查
第四组 产业处 对经营性独立核算单位用房及资产、学校出租出借房屋进行复查(包括继续教育学院)
第五组 财务处 对学校水电、绿化、维修、物业、饮食等设施、生活服务用房、教职工廉租房及资产进行复查
复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由组织单位在10月25日前报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阶段(10月26日-11月14日)
1.各单位要通过资产清查,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资产使用效益卡,真实反映资产绩效管理内容,为学校办学成本核算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3.在全面摸清资产家底的情况下,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11月14日前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4.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整改报告在11月14日前报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阶段(2015年11月15日-11月20日)
1.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清查结果进行数据整理、汇总,对清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最后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依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并进行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调整。
2.对全校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总结,评选资产清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完成情况不好的通报批评。
五、 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保证相关工作人员的精力投入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 精心组织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资产清查要求,制定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本次清查结果将作为学校下一步资产绩效管理、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有偿使用的基础数据。
3.资产处负责做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与协调工作。
(三) 明确纪律
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对虚报瞒报的单位及责任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