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类别、名额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选派名额:湖南省100名
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项目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须为我校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3.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国外留学生活。
4.申请时须提交符合条件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应注明访学身份及起止时间。
5.选派类别具体要求: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外语水平需达到《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类人员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WSK/TOEFL/IELTS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7.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其他条件。
8.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流程及选拔程序
2021年5月1日至5月11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写网上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请于5月11日17:00前交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美艺楼401)丁老师,联系电话:4628227。
2021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项目推荐人员名单,并报送至省教育厅。
项目评审分为初审、终审两个阶段。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根据确定的选派重点及人才培养规划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终审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2021年8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查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