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5年度学校部门预算,现将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及时填报预算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预算为年度内各项收入、支出的总和,收入要准确可靠,支出要全面、详尽。
2.稳妥性原则: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积极稳妥,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确保人员经费落实和学校正常运转。
3.重点性原则:预算以学校整体规划为蓝图,着眼学校长远发展,向重点学科、有发展前途的专业倾斜,保证学校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支出预算编制要进行科学论证,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
4.绩效性原则:预算要保证教育事业目标完成,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预算执行和完成结果进行全面追踪问责,建立与预算分配和绩效工资相对应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的具体目标
1.打实打足人员经费,保障学校正常人员运转经费。
2.合理安排基本教学、科研发展经费,确保教学基本需要;新建、新搬迁二级学院的急需运行投入;学校申硕建设经费。
3.合理安排后勤生活运转经费,确保后勤服务正常运转,积极筹措基本建设经费,启动校园管网道路改造。
4.厉行节约,继续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三、预算编制的具体内容与方法
1.日常经费预算编制:学校财务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基本情况数据,结合学校核定的基数、定额标准和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计算。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定额标准按9折算。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2015年行政、教辅部门预算编制基本情况表》(附表1)、《2015年二级学院预算编制基本情况表》(附表2)。
2.经常性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请各部门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自身工作职责与实际情况填报《2015年度部门经常性项目预算申报表》(附表3),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进行排序。2015年度所有申报的专项项目,需附带详细的项目论证材料或学校相关文件,有进校经费的还需提供进校经费依据。
3.一次性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一次性专项经费是指学校各部门在特定时间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必须增加的某项经费。请申报一次性专项经费的部门申报时,提供专门的论证材料或学校相关文件,并附带详尽的绩效目标。对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专项申请,还需通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
1. 2015年度,学校要求对全部专项项目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的主要依据为学校相关政策结合预算使用部门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由预算使用部门在预算编制时申报,并经学校审批后实施。绩效目标要求与部门职责相符,设置科学可行、准确具体,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填报附表3、附表4中“项目绩效目标”栏目内容。
2.预算中涉及设备采购、教学、科研、维修等项目的专项经费,各部门应及时向归口职能部门分别申报。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应的管理模式统筹安排后提交计财处(各部门的原始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
3.各部门2014年度从校外引进,并在2015年度使用的各种进校经费,使用部门需提供文件依据交计财处核对,并在附表3、附表4中“项目主要内容”栏加以说明“进校经费”。
4.已纳入2014年预算现在还未完成的项目,请各部门抓紧实施,日常经费、代管经费项目经费余额经核定后可结转至下年度,其他专项经费预算指标当年使用,不予结转。
5.预算申报表和佐证材料请于
11月
15日
前交计财处综合计划科,同时需提供电子文档(请发邮箱389319130@QQ.COM)和纸质文档。预算申报表样可到计财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 阳昊 刘思敏(综合计划科228室)
联系电话: 635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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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