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6〕5018号),现将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邀请起始时间应在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期间,正式邀请信中须明确以下内容:
1.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
3.留学时间(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5.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若申请学费则须注明学费明细);
6.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条件。
二、2016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从2017年3月31日调整至2017年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
项目申报的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关于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hncu.net/info/1017/3644.htm)。请各申请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准备工作,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学校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丁珊
联系电话:4628227
国际交流处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