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6年我省将开展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和湖南省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1.推荐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2014、2015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湖南省科技奖的评审。
5.对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不同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6.从2016年起,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经核查虚报效益的,省奖励委员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直接经济效益,并提供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和项目关联产品的销售证明等。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务必按照《2016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非涉密通用项目的推荐材料,均需登录湖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http://222.240.216.92/),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与科技处联系,以便告知登陆口令)。
专用项目按保密要求,参照《2016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模板填写的推荐书纸质材料,并按照手册对电子版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附件,并准备推荐书和附件(完整版)纸质版20份交送科技处保管,待评审时再组织统一上报。网络申报仅按照电子推荐书模板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附对电子版本内容的脱密说明文件。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通用项目
“推荐材料”包括:(1)纸质推荐书3套(原始件,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封皮,打印的推荐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2)推荐书和附件电子版1套;(4)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通用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二)专用项目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网络申报请下载电子推荐书模板,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附对电子版本内容的脱密说明文件。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专用项目书面推荐书(申报系统填报版本)及脱密说明文件2套;上报书面推荐书不得有涉密内容。
四、其他
1. 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所有材料请于2015年5月5日前报科技处,电子版请发送至499431911@qq.com。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逸平
联系电话:6355075
E-mail: 499431911@qq.com
附件:201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