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第六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和第四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请,人事处、科技处资格审查,学校同意拟推荐何振同志参加湖南省第六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袁志成同志参加第四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选拔。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公示期为3天(从9月22日至9月24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 6111336,6353085。
特此公示。
人事处
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