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品学兼修、知行统一”校训,树立爱校洁校意识,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学校决定开展校园公益劳动,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校师生。
二、劳动范围、内容
校内公共领域的杂草和白色垃圾由师生按照责任区清除(危险区域除外)。
三、劳动时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2点30分。
四、组织协调单位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机关党委、二级学院。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劳动指导;学生工作处划分学生劳动责任区、劳动工具提供;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处室教职工参与劳动;二级学院组织师生在本院责任区参加劳动;宏达物业公司协助提供拖运工具。
五、工具领取:
1.二级学院:5月15日下午,学工例会通知领取。
2.机关单位由机关党委通知领取。
六、检查考核:5月17日上午,组织协调单位对劳动成果进行检查考核。
七、注意事项:基建与后勤管理处须加强指导,各学院须认真组织,辨识清除杂草和学校种植的绿化植物。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机关党委
2017年5月11日
附:责任区示意图: